2013会计执业资格考试介绍
2013会计执业资格考试介绍:
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
资格考试。是由全国统一组织,统一考试时间、统一命题、
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。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,
人事部、财政部用印的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》,该证书
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、实用,是出
纳、会计助理、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。
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,根据《暂行规定》,必
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(两个)的考试,方能取得
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因此必须一次报考全部的两个考试
科目。
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。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
一次。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、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
构办理登记手续。
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,
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。
(中级)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、统一考试时间
、统一考试大纲、统一考试命题、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
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,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。
在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
会计工作,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考。会计专业技
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,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,人事部、财
政部用印的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》,该证书在全国范围
内有效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,从获
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
考试时间“
根据《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》,2013年
会计职称考试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-20日举行;初级
资格纸笔考试、中级资格、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-27日举
行。
考试科目:
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《经济法基础》、《初级会计
实务》两个科目。
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《财务管理》、《经济法》、
《中级会计实务》三个科目。
报考条件:
初级会计师:
(一)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
本条件:
1、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
2、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
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
经纪律的行为;
3、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
4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(二)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以
上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
历。
中级会计师:
(一)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
本条件:
1、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
2、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
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
经纪律的行为;
3、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
4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(二)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以
上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。
2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。
3、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
。
4、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。
5、取得博士学位。
(三)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,取得经济、统计、审计专业技
术中、初级资格的人员,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,均可报名参
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报名时间:
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各地不一,集中在4月至5月份
。详情请咨询黄冈市会计局,联系电话:0713-8654329,地
址:黄州区七一路3号
报名流程:
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,
均由本人提出申请,单位核实,持学历证书、身份证、会计
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"报名登记表"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
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。经审核
合格后,发给准考证。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
加考试。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
,实行属地管理原则。
报考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:
1、书面申请,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考试名称和时间、档案号
、联系电话。
2、原考试地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"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"
。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(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格式)内容包
括:考试名称、考生姓名、档案号、身份证号、级别、专业
、通过科目名称、年度和分数、以及上传国家人事部考试中
心电子文档文件名称。
3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