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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证须知

 
一、证书办理:
1、在本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;
2、按要求填写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(填写可参照下载专区里的《样表》);
3、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院综合科(即受理报名的当地人事考试机构)申请办理,同时提交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、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复印件各一份,以及一寸彩照二张、小二寸彩照一张;
4、等待领证通知或个人电话查询(0713-8623536);
5、证书领取原则上为报考人直接领取;如须他人代领,应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原始身份证明。
6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领取需提供身份证原件、准考证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原件。
7、注意事项:
⑴原则上须提供和网上(现场)报名时提交的相同照片;
⑵照片要清晰美观、规范、保证质量,不要提供纸质打印、贴胶类的照片,不规范的请自行修剪;
⑶登记表一般要求内容要完整并提供打印件,如系手工填写,字迹要工整。
二、遗失补办:
1、在本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《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遗失补办(信息更正)申请表》;
2、按要求填写《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3、到当地(要求为市级以上的报纸)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,并保留刊登当天报纸两份(自已留档一份);
4、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院综合科(即受理报名的当地人事考试机构)申请补办,同时提交《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遗失申明报纸原件一份;
5、补办期限一年(一般等到次年的11月份);
6、电话查询补办结果(0713-8623536)或主动告知本人;
7、如补办成功,按第一项规定办理新证书;
8、注意事项:
⑴《申请表》上面必须填上原证书号码;
⑵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(职)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,当年递交的申请一般到次年11月中下旬方可办理新证书;
⑶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证书、计算机等级证书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遗失,不须登报遗失申明,可提交《申请表》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直接补办。